放射卫生检测评价
► 检测意义
了解放射源及防护设施的状态,发现存在隐患,保护工人健康
►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8]第24号第四次修正)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28-2019);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2019年3月2日修正);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2007年11月1日施行);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GBZ 98-2020)
► 检测周期
每年一次
► 报告时间
自采样结束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与评价报告。
► 业务流程:
业务受理→签订合同→收集资料→现场检测→报告编写→质量审核→报告签发→提交报告
► 客户提供的资料
1.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2.辐射源或辐射设备清单及相应的技术参数资料,如仪器说明书
3.机房所在楼层及其上下楼层的平面布置图